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制定本办法。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简称加工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不包括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发加工业务。
第一条 为了完善和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经营单位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主管海关提出异地加工申请,同时交验其所在地外经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企业所在地外经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双方签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1、第九条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进行核算。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实行严格的管理办法,旨在促进贸易健康发展。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规制定,适用于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和核销等各个环节。
4、将《办法》第七条修改为: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增加“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作为《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行为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任何违反该办法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处理。如果违反本办法导致走私、海关监管规定或其他海关法相关违规,海关将依据《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的监管实行严格的管理办法,旨在促进贸易健康发展。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规制定,适用于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和核销等各个环节。
4、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加工贸易货物的备案、进出口报关、核销,应当***用纸质单证和电子数据的形式。
5、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但料件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本决定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
6、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于海关总署异地加工贸易和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海关总署异地加工贸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上一篇
北海出口加工区招聘网
下一篇
我国水产品出口现状